索 引 号:00021802-6/2018-00123 分类: 税收政策类
发布机构: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名  称: 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文  号: 冀财税〔2018〕33号 主 题 词: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 

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成果,贯彻国家停征排污费、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等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我们对截至2018年4月23日的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在收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河北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