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会〔2018〕16号 2018年3月20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中央驻冀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和《河北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决定从2018年起举办第三期全省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培养班,共选拔30人,入选学员采用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三年的培养,经考核合格授予“河北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享受相关政策。现将考试、选拔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我省大中型企业或中央驻冀企业担任分管财会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中青年会计业务骨干。
二、 选拔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的会计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三)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四)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
具有会计类专业博士学位(学历),或为在读博士的,可不受上述(二)、(三)条件限制。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
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考察推荐相结合,申请者或单位推荐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河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班申请表》(见附件)并交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汇总后报河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厅会计处)审定。申报截止2018年4月20日。
四、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会计实务、财务管理、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每科50分,总分共计300分。试题类型以案例、情景设置形式为主,重点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英语部分主要考察阅读能力。
面试为20分钟结构化面试,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专家命题,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
考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下午2:00—5:30,面试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全天。考试地点由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另行通知本人。
六、确定培训对象
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资料审核情况,经综合评定,确定培养人选名单,在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站予以公示并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七、培养方式及地点
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国内外考察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学校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学员在工作岗位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由指定导师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辅导方案,帮助学员结合工作实践巩固培训效果,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学员要定期向培训管理部门报送学习总结、专业论文、调研报告、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将于2018年10月开班,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2个部分。集中培训由河北经贸大学负责,具体开学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学员。
附件:河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后备)培养班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