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日期: 2018年03月19日 【字号:大 中 小】
(冀财会〔2018〕10号 2018年3月7日)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省管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和组织工作,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符合选拔条件人员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018)》以及证明材料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311-86773317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2、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