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问题意见反映须知
2018-01-01

  监督机构:河北省财政厅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  

  监督邮箱:jubao@hebcz.gov.cn  

  监督电话:0311-86773572(工作时间) ,13315802869(工作外时间) 

  为使您反映的意见得到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受理范围  

  1、财政厅机关“四风”方面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对财政厅机关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注意事项  

  1.在对机关作风问题进行反映时,请您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保证反映内容的真实性,以便协助我们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缺少有效联系方式的,将不予受理;对于虚假投诉,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2.我们承诺未经您的许可,不公开或泄漏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3.请您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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