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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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7〕19 号)和《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5号)要求,现统一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换发财政部制发的新版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17年10月18日以后,新取得执业资格的和变更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已颁发新版执业证书,此次无需换发。
2、2017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审核通过、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且未换发新版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附件1),现予以旧证换新。请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于2018年7月15日前携旧版证书至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换发新证。
3、2017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审核中因信息变更未到我厅办理备案或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附件2),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自行整改完毕,携相关变更资料来我厅办理备案手续后,再予以换发新证。到期仍未整改完成且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事项备案手续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我厅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9号令)规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下达监管关注函、出具管理建议书、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撤销执业许可并予以公告。
4、已取得新版执业证书的9家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嘉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石家庄颐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邯郸天瑞会计师事务所、邯郸兴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河北正通会计师事务所、河北金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兰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邢台同和会计师事务所、廊坊市云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审核中因信息变更未到我厅办理备案或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携相关变更资料来我厅办理备案手续,重新领取执业证书。
换证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人:却雪婷、靳志纲
联系电话:0311-86772101、86772100
附件:1、换发新版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分 所)名单
2、变更备案后换发新版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
河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4日
《通知》附件1:换发新版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1.xlsx 《通知》附件2:变更备案后换发新版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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